广西省最新公务员提前退休政策及退休年龄规定(2)

新政策2018-08-02李天扬老师

二、工龄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三、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一月停发,直至考核的次年一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四、补助工资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故不到每日扣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五、新参加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方法:高中、技校、中专以办事员确定;大专以科员确定;本科以副科级确定;硕士以正科级确定。

六、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退休生活费=退休前工资x80%。三年一调。

公务员提前退休条件

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和1993年1月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满15年;

3、在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岗位上累计满10年、在井下和高温工种累计满9年、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曾经从事过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人员,可将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退休条件按从事特殊工种要求工作年限长的规定掌握;

4、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提前退休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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