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错会被罚年检新政公安部官方解释出台
自今年5月16日,公安部、国家质监总局公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18条改革措施(下文简称“年检新政”)之后,围绕年检新政的讨论一直在进行中,各种版本的解读在网上流传。车主们面对模棱两可的年检新政条文,纷纷表示“看不明白”,其中最让广大车主难理解清楚的就是“6年内私家车免检”的政策。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文简称“交管局”)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上发布了最新的年检新政解读,就车主难理解的政策问题作出权威答疑。(图片来源:新浪微博@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明确规定“逾期未检验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
年检新政发布后,有车主表示:“我的车已到应当检验的日期,为了享受9月1日后的免检政策,先不用去检验。”交管局明确指出,对于这类故意逾期未检验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
存在这种想法的车主,其车辆多为2012年7月至8月间登记,到今年7月至8月,刚好是第一个年检周期。如今距离年检新政实施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这些车主便有了拖延年检的想法,误以为拖到9月1日便可以免去当次上线年检。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若被交管部门查实,不仅将失去享受免检政策的资格,而且还会被罚款。
●根据车辆登记注册时间的不同,享受免检次数也不同
有车主误以为,只有今年9月1日以后新购买的私家车才享受免检政策,最好等新政实施后再买车。
对于这种误读,交管局答复:2010年9月1日(含)以后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车辆,都享受免检政策,区别在于享受免检的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