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的独生子女父母没有奖励了
曾经的独生子女光荣证
曾经的独生子女光荣证
草案删除了对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这意味着在法律修改后,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将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但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奖励扶助的,将可继续获得奖励扶助。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避孕措施
草案第二十条将“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修改为“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删除了原本带有强制服务色彩的内容,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