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安置上岗及待遇兑现
经批准录取的“三支一扶”“进村社区”人员,继续执行甘人通〔2006〕59号、甘人通〔2006〕6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录取文件下发后,由市州、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尽快组织岗前培训,于10月底前全部安排上岗。其中,“三支一扶”人员按照岗位需求及所学专业,分别安排到基层教育、农牧、水利、卫生和扶贫等岗位进行服务,并按甘人社通〔2013〕128号要求,及时落实服务人员的生活补贴,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六、经费保障
组织考试选拔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费用,由省、市(州)财政分级负担,其中省上主管部门组织考务发生的费用由省财政支付,各市州、县区组织考务等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报名咨询电话:考生可通过《2015年选拔49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实施细则》公布的人社部门电话号码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