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本标准由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仍按原规定执行。
【提示】本文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新政策2018-07-23三水老师
第二十五条本标准由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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