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养老金待遇调整最新消息(3)

新政策2018-06-28李一老师

为推动医疗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意见》明确,要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工作的政策倾斜。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800元生活补贴。

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贴。并规定已在县级或乡镇资料卫生机构工作的符合上述条件的相关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意见》同时明确,以上各类引进人才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凡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又找提供保障性住房,实际服务年限到5年以上的,可将保障性住房奖励给个人。

调动医卫人员下基层的积极性确保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

《意见》提出,要制定落实全科医生到乡镇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鼓励政策,全面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积极争取国家将贵州省纳入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确保到2017年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承担。

另外,《意见》要求,要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规定,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动医卫人员下基层的积极性,确保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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