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近日在北京召开,其中一个重要议题就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公安改革,看似公安自己的事,其实不然。这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一项重大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只有人民安居乐业,社会才能安定有序。从完善治安管理防控机制、创新惩防犯罪工作机制,到完善国际警务合作机制、健全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机制,公安部提出了完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提高治安治理水平的一系列举措。“创新治理”与“提升能力”,成为公安机关回应人民群众平安诉求的主旋律。
[总体目标]
完善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适应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建立符合公安机关性质任务的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建立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到2020年,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七大任务]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共有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100多项改革措施。一是健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机制。二是创新社会治安治理体制。三是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四是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五是完善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六是健全人民警察管理制度。七是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
[三个方面]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聚焦三个方面:一是着力完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提高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和治安治理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二是着力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从政策上、制度上推进更多惠民利民便民新举措,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三是着力建设法治公安,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突出亮点]
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机制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