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须要注意的一点是,在香港购物并不是所有商品都免税!很多人去香港认为商品之所以便宜的原因就是免税,没有错,但是据海关总署公告规定:
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对进境居民旅客携带的在境外获取总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和对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总值超出2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海关仅对超出部分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如名贵手表、名牌手提包等,则要全额征税。
简单的理解一下就是大陆的居民在香港购买商品,如果入境时总价值超出了5000元,那么超出的部分就要征税,不同种类物品税率都不同,按照相关规定一般税率在10%到50%之间。
10%税率的物品
食品、饮料;皮革服装及配饰;箱包及鞋靴;金银珠宝及其制品、艺术品、收藏品;家用医疗、保健及美容器材;厨房用具及电话机、传真机、游戏机等小家电;家具;摄影摄像机及配件;书报、刊物及其他各类印刷品;教育专用的电影片、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像带;文具用品及玩具;邮票、乐器、体育用品(除高尔夫);未有列名的其他物品。
20%税率的物品
纺织品及其制成品;手表(万元以下)、钟及其配件;电饭煲、榨汁机、豆浆机等电器类厨房用品;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影音设备、电视摄像机设备及其配件;自行车、三轮车、童车及其配件。
30%税率的物品
高档手表(人民币1万元及以上)、高尔夫球及球具、高尔夫用品
50%税率的物品
烟、酒、化妆品
以下商品实行全额征税
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电视机、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包含手机、ipad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常见物品。
在这里要提醒大家,买了手饰、手表之类的,全部戴在手上,还有手机、其他数码产品,记得拆掉包装,海关检查问起来,就说自己的,发票千万别主动给他们看,看了发票就注定要交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