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标准

新闻数据2018-08-06王华老师

什么是文明城市创建?

“文明城市创建”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是以城市为单位,全方位通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举止文明,在实质上以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推动的城市良性发展过程。“文明城市创建”不是口号,是一个全面提升城市生活质量、品味的载体。

文明城市创建七大要求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市民文明素质有什么要求?

1、文明行为:

(1)公共场所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

(2)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3)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赛场、景区、公园、广场、主要街道、机场、车站、码头等场所文明有序。

2、文明交通:

(1)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2)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让行人行横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乘客排队候车(候船)、依次上下车(船);

(3)建成区万车死亡率达到国家畅通工程评价标准。

3、友善礼让:

(1)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2)人际关系融洽,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4、公益活动:

(1)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鲜血、捐献器官、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活动;

(2)设计开展网络公益活动。

5、见义勇为:

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机制、补偿救济机制,落实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和抚恤待遇。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公共服务有什么要求?

1、无障碍设施:

道路、公共建筑及设施、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2、街道设施:

(1)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并有效运行;

(2)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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