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4]为261.46万人,占53.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26.34万人,占46.4%。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9.99万人,乡村人口减少33.64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7.6个百分点。
八、人口的流动
常住人口中,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为52.93万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4.92万人,增长10.24%。
九、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根据调查结果的推算数。
[2]调查对象是指调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抽中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孝感境内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