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杨新丽
负责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人口与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和市校合作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衡水各大中专院校、衡水中学。
负责与市文联、市社科联、市计生协会、市红十字会的工作联系。
杨新丽,女,汉族,1964年1月出生,深州市人,无党派,1982年10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管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衡水市政府副市长。1980.08-1982.10衡水地区财贸学校,会统专业学习。1982.10-1986.11衡水市财政局科员(其间1983.09-1986.07在河北电大党政管理干部基础专修科专业学习,取得大专学历)。1986.11-1994.06衡水地区财政局事业科科员。1994.06-1996.07衡水地区财政局事业科副科长,(其间1993.09-1995.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管专业学习)。1996.07-1996.12衡水市财政局事业科副科长。1996.12-2000.01衡水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2000.01-2008.02衡水市财政局副局长(其间:2006.03-2006.06在中国人民大学“执政能力建设”研修班学习。2004.09-2007.07在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管专业学习)。2008.02-2008.03衡水市政府副市长侯选人,市财政局副局长。2008.03-衡水市副市长。第九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代表。省九届、十届政协委员,市三届政协常委。
副市长:马福华
负责对外开放、经济合作、市场管理和市场建设、开发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商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旅游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贸促会、衡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衡水海关、衡水烟草专卖局、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市政府驻津联络处、市政府驻沪联络处。
负责与市工商联、市侨联的工作联系。
马福华,男,1963年5月生,河北省枣强人,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96年1月任衡水地区行署办公室副主任;1998年11月任衡水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2001年6月任衡水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党组副书记;2002年2月任衡水市政府秘书长、政府党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2003年2月任衡水市桃城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2003年4月任衡水市桃城区委副书记、区长;2006年5月任衡水市桃城区委书记;2010年11月任衡水市政府党组成员,2010年12月任衡水市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