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退休金上调和企业退休工资标准细则方案

新闻数据2018-06-30王华老师

2016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青海企业退休养老金月人均267元。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养老金上调多少是很多企业退休人员乃至社会都广泛关注民生问题,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一篇最新青海省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由于该政策还未接到正式的更新通知故继续沿用此份为最新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青海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是如何规定的?


答:我省今年调整的政策主要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同时考虑艰苦地区因素进行调整。总体调整水平达到月人均267元。具体调整办法为: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7元。

(二)挂钩调整

1.按缴费年限调整。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15年以上的,在享受增加60元标准的基础上,缴费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4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以及按照青政办〔2003〕133号文件、青人社厅发〔2010〕191号文件规定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且享受定额待遇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按养老金水平调整。按退休人员2015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加(四舍五入到元)。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按全省平均水平的1%增加。

1.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2.在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65周岁以上且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年满65周岁以上且具有副高职称(含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

同时符合第(三)项上述两个条件的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增加基本养老金。

3.符合调整基本养老金范围的人员,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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