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征地补偿标准政策及农民征地赔偿补贴标准文件(7)

新闻数据2018-07-22王华老师

方法步骤:(1)改进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下达方式,在省国土资源厅正式下达挂钩周转指标前,采取预下达方式,确定试点地区年度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待省国土资源厅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下达后纳入年度计划。(2)调整增减挂钩试点模式,合理确定建新拆旧区的规模和比例,完善增减挂钩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办法。对拟用于增减挂钩的拆旧地块,按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要求,先行整理复垦,经验收合格后,与建新地块组成项目区,报省审批。(3)开展有条件建设区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选址范围和跨县域实施增减挂钩项目的调查研究工作。(4)加快千山区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同时组织编制全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和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试点的目标任务、项目布局和时序安排,明确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的方向和区域,经省政府批准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林业局。

时限要求:2013年年底前,对千山区的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完成全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和工作方案编报工作。

9.改革水库水面、绿化带等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办法。

实施内容:新建水库项目的水面用地及公路、铁路建设等项目中的绿化带用地,实行“只征不转”,不占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结合“一区一带”用地结构调整,探索将城市存量建设用地改造中形成的成片城市绿地作为农用地管理,其相关的建设用地规模和指标在本行政区域内调整使用。

方法步骤:(1)研究制定水库水面、绿化带等建设实行“只征不转”的相关规定,在申报水库、公路、铁路项目用地时,对水库建设用地中库区水面用地和公路、铁路建设中绿化带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经核定后从农用地转用面积中予以扣除,只办理土地征收审批手续,不再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2)借鉴水库水面、公路、铁路绿化带等建设实行“只征不转”政策,探索新城、新市镇和重点发展区域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心、绿带”等“只征不转”的用地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将城市存量建设用地改造中形成的永久性成片城市绿地调整为农用地,进一步理顺规划、计划、审批、供地、执法监察和变更登记等管理措施,制定政策性文件和实施方案,报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施行。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城建局、市林业局。

时限要求:2013年上半年,根据国家和省出台的相关规定,研究和制定我市水库水面、绿化带等建设实行“只征不转”的相关办法。2013年底前,完成水库水面及绿化带用地专项调查。上半年,组织新城新市镇和重点发展区域城镇“绿心、绿带”等建设“只征不转”和城镇存量用地改造形成成片绿地调整试点,制定实施方案上报获批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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