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对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核心技术、基础共性技术的研发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废旧电池回收再利用示范(企业)项目建设。
8、制定鼓励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措施,由省级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
(二)资金保障
主要资金来源:一是国家和省、市三级财政资金补贴。省、市政府的补贴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二是承担单位自有资金、公共事业专项基金、其他社会化融资。
(三)车辆售后服务保障
以车辆制造供应商为依托,并按计划进度建立覆盖全省的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站网点,尽快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车维修保养体系。
(四)宣传保障
借鉴省内外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的成功经验,抢抓机遇,通过媒体、网络加强宣传和推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市场认知度,并通过开展新能源汽车试乘试驾等活动,在全省开展新能源汽车的宣传普及工作,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