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目前我市执行的城市总规为《广元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该版城市总规为灾后重建期间编制,主要确保灾后公共服务设施及重大基础设施落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新型城镇化的纵深推进,城市发展建设用地及人口规模已远远突破总规所确定的规模,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城市总体规划亟待修编。
二、指导思想
(一)坚持生态文明,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优先,构筑环境容量底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和能源,高度重视生态安全,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进扶贫攻坚工作,完善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以人民满意为规划建设工作的首要标准。
(三)坚持城乡融合,区域协同。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乡村振兴。加强区域协作,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增强川陕甘结合部区域统筹协调能力。
(四)坚持传承历史,弘扬文化。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延续城市历史文脉,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展现城镇独特魅力,增强城市文化自信。
三、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 2017-2035 年。其中,近期为 2017-2020 年,远期为 2021-2035 年,远景展望至 2050 年。
四、规划层次
市域:包括广元市下辖三区四县,即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青川县、剑阁县、苍溪县、旺苍县,面积为16319 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包括广元市下辖三个区,即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面积为 4584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东至柳桥乡,南至南山,西至赤化镇区,北至转斗镇区,以嘉陵主城区、东坝、城北、南河、雪峰、上西、下西、万源等建成区为主体,包括邻近需要加强土地用途管制的区域,面积为 950.6 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