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预警台站和预警信息服务系统试点建设
按照中国地震局、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中小学校预警台站和预警信息服务系统试点建设的意见》(中震财发〔2014〕65号)要求,将率先在破坏性地震多发地区中小学校进行预警台站和预警信息服务系统试点建设,原则上平均每个县(市、区)选取1至2所中小学校开展试点建设,优先选择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较好、具备建设场地条件的中小学校。地震、教育和有关中小学校要通力合作,全力支持配合试点建设。
(四)防震减灾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
依托现有地震信息网络技术架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建成集地震科技数据汇集、存储、处理、发布于一体的防震减灾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地震科技信息更好的服务政府和社会公众。
1.建设防震减灾科技信息系统。实现地震信息资源数字化,综合汇集、全面展示地震监测、分析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科学研究等专业信息和工作成果,为公众宣传、科学研究、交流研讨和成果展示等提供软硬件支撑。
2.建设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系统。在防震减灾科技信息数字化的基础上,向社会提供建筑物抗震设防、城市活断层探测成果、减隔震技术应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技术、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地震巨灾保险、避难场所分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地震科普知识等;市内发生有感地震或周边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向社会发布地震速报、烈度速报、地震预警等防震减灾即时服务信息。
3.建设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系统。借助省级防震减灾科普设施,适时购置地震模拟体验车,开展重点地区防震减灾流动宣传,扩大社会宣传普及面,不断增强宣传针对性、灵活性、广泛性和实效性。
(五)推进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建设
更新完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基础设施设备,创建全省一流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并根据工作实际要求全面更新完善基础数据库的内容,为保障我市应急指挥、工作部署、震后灾情快速评估和实施救援决策奠定坚实基础。
(六)全面落实新一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标准
各县(市、区)至少保证有1套完整的第五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地震部门在组织搞好培训和宣贯工作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赋予的职责,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和管理,推进我市各行业抗震设计规范与新一代区划图的衔接,确保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尤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必须依照新区划图抗震设防标准进行规划设计与施工建设,为全面提升我市城乡抗震能力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