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黄琪玉副省长:负责民政(含双拥、老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和农村、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海洋与渔业、支前、海防等工作。
分管省民政厅(含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含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含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粮食局、省公务员局、省海防委员会办公室、省农业科学院、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省老干局;省总工会;省气象局、省烟草专卖局、国家林业局驻福州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驻闽部队、武警福建省森林总队。
六、王惠敏副省长:负责公安、国家安全、司法、信访等工作。
分管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信访局、省监狱管理局。
联系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武警福建省总队。
七、梁建勇副省长:负责商务、外事、工商、质量监督、旅游、食品药品安全、侨务、对台事务、港澳事务等工作。
分管省商务厅(省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旅游局、省政府侨务办公室、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联系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省台湾同胞联谊会、省金门同胞联谊会、贸促会福建省委员会;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口岸边防检查机构、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商务部驻福州特派员办事处。
八、周联清副省长:负责工业与信息化、国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物价等工作。协助负责监察、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物价局、省属企业(不含省属金融、文化企业)。协助分管省监察厅、省审计厅。
联系省工商业联合会;省地震局、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在闽中央企业。
九、刘道崎秘书长: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省长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