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乡村医生待遇最高每月达5500元
4月13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明确表示,2016年年底北京市乡村医生由人员管理转为岗位管理,每月政府补助拟从1600元增至3500元;此外,针对山区、半山区的不同情况,各涉农区在基本补助基础上可再增加补助500元至2000元。
北京市乡村医生面临一半的缺口
据介绍,目前本市共有3919个行政村,其中847个为医疗卫生服务“空白村”。市卫计委副主任毛羽说,按照方案,参照国家“一村一室”的要求,各涉农区,即除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以外的13个区,原则上每村要设置一所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以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主。到2019年底,全面实现农村行政村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年底,本市注册乡村医生共有4600余人,这个数字与实际需求相比,少了一半。更让人担心的是,目前本市近九成的乡村医生年龄都在50岁以上,随着“高龄”村医陆续退休,村医的缺口会更大。为了留住村医,同时吸引更多人才进入村医队伍,方案提出,在今年年底前,本市乡村医生全部从人员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村医岗位按不低于乡村服务人口1‰的标准来设置,也就意味着乡村中每千人至少拥有一名村医岗位人员。
北京市鼓励优先招聘退休医务人员
区级医院、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派出适宜人员承担乡村医生岗位工作。此外,本市还将选择符合培养条件的农村青年,按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方式,定向培养医学大专毕业生。学生毕业后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聘用到乡村医生岗位工作。
各地乡村医生补助政策
1、山西晋中为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从2015年起,政府安排专项经费对村卫生室日常运行发生的水、电、暖、信息网络及维护费等给予补助,原则上每个村卫生室每年补助不低于3000元;从2016年起,在落实原有乡村医生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对人口不足500人的行政村每月补助村卫生室700元,对人口在500人至1000人的行政村每月补助村卫生室400元。
2、内蒙古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新政策。《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对于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件的,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该方案明确,对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从业10年以上(含10年)并已经退出工作岗位的乡村医生,各地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每月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盟市、旗县级财政解决;建立在岗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制度,对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依法注册的在岗乡村医生,退出乡村医生岗位,不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