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程蔚青
程蔚青:负责政法稳定、民族宗教、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市信访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局)、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市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衡水监狱、深州监狱。
程蔚青,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山西省介休市人。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毕业,全日制大学学历。1987年9月至1991年8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学习;1991年8月至1992年9月为北京有机化工厂干部科干事;1992年9月至1993年1月为中国政法大学人事处科员;1993年1月至1996年11月为河北省司法厅宣教处科员;1996年11月至2003年6月历任河北省委政法委研究室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期间:2001年4月至2003年4月挂职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副局长);2003年6月至2008年5月任河北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5月至2009年9月任河北省制止非法宗教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2009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石家庄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正处级);2012年12月任衡水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厅级);2013年3月至今任衡水市公安局局长(副厅级);2013年8月任衡水市政府副市长。
副市长:林飞
林飞
负责金融方面工作。协助董晓宇常务副市长分管京津冀协同发展、项目建设工作;协助马福华副市长分管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衡水银行,联系中国人民银行衡水中心支行、衡水银监分局、驻衡各银行业机构和各保险公司。协助董晓宇常务副市长分管市发改委;协助马福华副市长分管市商务局。
林飞,男,汉族,1959年3月出生,江苏射阳人,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8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9月至1978年10月江苏省射阳县兴桥公社南庄小学代课教师;1978年10月至1980年7月江苏省银行学校农村金融专业学习;1980年7月至1984年8月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人事处干部;1984年8月至1986年10月中共江苏省省级机关委员会党校党政干部专业脱产学习;1986年10月至1992年3月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人事处副科长、主任科员;1992年3月至1993年3月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溧水县支行副行长;1993年3月至1994年12月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商业信贷处副处长;1994年12月至1997年10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工商信贷处副处长;1997年10月至1998年12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资金计划处副处长;1998年12月至2001年5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资金计划处处长;2001年5月至2004年5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信贷管理一处处长(期间:2001.08-2004.05挂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计划部综合处处长);2004年5月至2005年1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计划部综合处处长;2005年1月至2006年10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计划部资金处处长;2006年10月至2015年3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衡水市副市长人选(挂职),市政府党组成员;2015年4月任衡水市副市长(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