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规定(3)

新闻发布2018-08-10三水老师

第十七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依照本办法执行。

船员的带薪年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中的“年度”是指公历年度。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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