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这个由二十余人组成的黑社会团伙,租赁海南临高县水利局402房和嘉丰宾馆201房联系和聚集,相互约定“帮规”,并购买了枪支、砍刀、警棍、匕首等作案工具。
根据“帮规”,王志群、王华龙定期召开只有“带队”可以参加的会议。按照规定:手机要24小时开通,随叫随到。他们两个人的办公室只有“带队”能够进入,其他人根本不许靠近,也不许打听事情。而“带队”也只能指挥自己的手下,不能“越界”指挥。“马仔”们的日常开销由“带队”负责,再定期到王志群、王华龙那里支取,层层发放。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控制手下成员,笼络人心,王志群经常设宴款待,为手下成员提供医疗费等。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王华龙还对部分骨干组织成员发放工资。
拳头建立“江湖秩序”
4月15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志群涉黑案。许多人从四处赶来,在这里,人们见证一个特大涉黑犯罪团伙的覆灭过程。
据了解,王志群团伙被出庭受审一事,同时也在临高及周边地区引起很大的关注,当地老百姓纷纷谈论此事。关于王志群的印象,了解他的人给予的评价是:年纪轻轻,个子不大,但做事老练、性格沉稳,同时“心狠手辣”。
当地知情人表示,王志群是临高县波莲镇人,网罗了波莲、多文、博厚等乡镇的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为已所用。
“黑社会”性质犯罪的一大特点,就是靠拳头说话。通过暴力,建立自己的权威,挑衅社会和法律权威。为在临高县波莲、临城地区打出名声,奠定自己的“江湖地位”,王志群做事很高调,经常持刀枪伤人。几年下来,其团伙在波莲及临城乃至全县都有了一定的名气,很多事情该团伙出面基本都能摆平,为此,当地混社会的一般人员对该团伙都忌惮三分。
据检方指控,自2006年11月以来,以王志群、王华龙兄弟为首的27人涉黑团伙,盘踞临高县并通过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聚敛390多万元。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其中通过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获利375万余元,强行收取保护费获利14万余元。
同时,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称霸一方,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3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给临高波莲镇、临城镇及周边地区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该团伙一名成员曾吹嘘,他们曾到当一家知名企业敲诈了10万元,对方连报警都不敢。他们还经常聚众打人,就是追杀到医院也要把人砍死方才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