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4月,我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74342人,参保率达到99.3%。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至70元
经国务院批准,自7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幅度为27.3%。提高待遇从7月1日执行。
提高标准所需资金,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这是自2009年我国启动新农保试点以来,我国首次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2009年我国启动新农保试点,当时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的有关要求,我州人社部门于3月初启动调待工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迅速核对人员信息、测试提标系统、积极筹措资金、畅通拨付渠道,全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于4月底圆满完成,共为符合条件的52万城乡老年居民增加了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55元/月增至70元/月。
据介绍,提标后,全州月增加养老金支出780万元,静态计算全年正常发放需支付基础养老金4.3亿元。从4月份开始,提标后的基础养老金正常发放,同时为51.5万城乡老年居民补发7月至2015年3月提标养老金6800万元。近5000名已申报死亡或未参加生存年检暂停享受待遇人员的相关信息核实、待遇补发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