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政策及农民征地赔偿补贴标准文件(2)

新闻发布2018-06-01王新老师

说明:

1.城市规划区以内的房屋补偿标准,按《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2.青苗补偿标准,按被征用土地一季作物的产值进行补偿。

3.表中未列出的地面附着物,参照表中相近的补偿标准;不能参照或者对具体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价格认证机构据实认定。

4.市政府已发布拟征地公告,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抢栽的青苗、树木以及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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