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9、其它高温福利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搬重物、锯刨、挖掘等)、中等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粉刷、摘水果等)、轻劳动(打字、缝纫等),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要提醒大家的是,高温津贴不是福利!而是工资中的一部分!如果你所在的单位蓄意规避政策不发高温津贴,或者用绿豆汤、凉茶、冰棍等物品代替高温津贴,都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