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这次“史上最严电话实名制”是真的严——不实名就停机,这是对用户而言;但既然是史上最严,那么对见利忘义的营运商,何不也来个一违规就停业呢?
工信部网安〔2016〕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各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
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自2013年全面开展以来,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特别是随着2015年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的开展,实名登记工作逐步规范,新入网用户基本实现实名登记,但是仍存在网络营销渠道新入网用户实名登记不严、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以下简称转售企业)违规现象突出、未实名老用户补登记进展缓慢等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法律规定,进一步做好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201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人大决定》),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时,如实登记用户真实身份信息。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反恐怖主义法》),其中第二十一条规定:电信等业务经营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人大决定》和《反恐怖主义法》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对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促进电信行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防范恐怖活动、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的重要意义,将规范实体及网络营销渠道、转售企业用户实名登记和未实名老用户补登记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加大整治力度,促进实名登记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切实从严做好新入网用户实名登记
(一)从严做好用户身份信息核验。电信企业(含基础电信企业、转售企业)要按照《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联保〔2014〕570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固化有关流程、规范操作,在为新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必须采取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联网核验等措施核验用户身份信息,禁止人工录入居民身份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