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工作方案》日前正式印发,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公车改革的时间表.
《方案》指出,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力争2年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福建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日前明确了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指导、协调、推动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落实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拟定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审批核准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改革总体方案和各部门改革实施方案;制定省属非参公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和省属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办法;制定并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督导检查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展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查办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方案》明确的工作步骤安排包括:本月开展相关部门和各设区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业务培训,部署公务用车信息摸底填报;组织调研组分赴省内外开展调研工作.12月收集汇总各地市、各部门摸底统计数据,开展测算工作;形成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总体方案征求各方面意见并作进一步修改;总体方案报送省政府.
底前后,总体方案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后,报送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
2015年上半年,完成省直和各设区市、平潭管委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于5月底前报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
2015年下半年,根据改革方案要求,各部门制定具体改革实施方案,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2016年底前后,完成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