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活跃二手房交易市场,葫芦岛市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能够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的,二手房交易所得税按照差额的20%计征;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的,按照出售总额的1%计征。个人对外销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个人对外销售购买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差额征收营业税。同时,葫芦岛市还鼓励团购房。
在棚户区改造方面,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对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改拆迁安置用房也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在提到此次购房政策的持续时间时,相关部门负责人也给出了说明,执行时间从201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