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1月1日起,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将从1630元/月上调至17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5元/小时。
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且不得低于上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费、失业金等也跟着涨
加班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每个人的工资来计算,但不得低于南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1770元/月。
记者算了一笔账,假设在明年元旦期间加班,元旦当天的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300%,加班工资不得低于244.1元。比之前月最低工资1630元的加班费224.8元可多拿19.3元。
除此之外,失业保险金也有所上涨,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以目前南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调整后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最高能拿到1770元。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还将影响一批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收入的职工,比如长期休病假的。记者了解到,按照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也就是说,病假工资至少为14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