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重庆市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方法(2)

新劳动法2018-08-05李一老师

第九条凡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本规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原《四川省全民所有制企业固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同时在本市停止执行。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