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
(二)面试成绩于2015年7月20日下午前公布。
六、体检
(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由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组织实施。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发放《辅警政审表》,由考生本人分别到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进行政审。
八、聘用
对面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须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九、工作职责
1、在正式人民警察带领下协助开展治安巡逻防控工作。
2、协助开展大型文体商贸活动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3、协助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现场秩序维护工作。
4、其它警务辅助工作。
十、管理使用办法
对招聘的辅警实行准军事化和等级化管理,三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由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政治处统一办理。首次合同期为五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聘用,续签合同期为四年。
十一、工资福利待遇
每人每月收入2300元至2700元(由基本工资、职级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加班执勤补助四部分构成,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服装、装备、培训等费用由单位承担。工作期间提供集中住宿,提供免费午餐,值班备勤期间提供免费晚餐。聘用人员享受带薪年休假,工作期间统一着辅警制式服装。
十二、招聘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2262455
监督电话:0816-2266793
原标题: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安辅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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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招聘公安辅警报名表.xls
201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