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退休2016年涨多少工资,福建省退休工资如何计算最新消息:
胡晓义:退休金调整并不是每人都增长6.5%
3月9日电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胡晓义在9日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上表示,预算报告中的今年退休金调整6.5%左右,可以从三个视角解读。
“首先,这是自2005年以来,第12次连续调整退休金,也是本届政府连续第4次调整。”胡晓义说。
第二个视角是“首次统筹安排”。预算报告指出,此次退休金调整,既包括企业也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两个方面统筹起来考虑。过去养老金是“双轨制”,现在基本制度并轨,公平性就更强了。
胡晓义着重分析了退休金增幅调整到6.5%的5点原因。第一,经济发展水平,去年GDP增幅是6.9%。第二,财政的支付能力,去年全国一般性预算收入增长5.8%,增幅降低。第三,物价水平,去年城镇居民物价水平上涨比较温和。第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去年是7.4%。第五,养老基金本身的承受能力。
胡晓义表示,此次调整并不是每人都增长6.5%。预算报告讲到,对养老金偏低和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这既体现了公平,又体现了差异。
下面跟高教网教育小编一起来回顾一下2015年福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涨工资的情况: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闽政〔2015〕1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社厅、财政厅: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经省政府研究,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不含厦门市,下同)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1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二、调整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起。
三、调整标准。全省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206元。
四、调整办法。月增加标准由以下四部分构成:
(一)定额均等增加部分,每人月均增加62元。
(二)与我省物价指数上涨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详见附件1。
(三)与个人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月发养老金标准的3%调整增加。
(四)与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5元。
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退休、退职人员的入伍时间以退休审批时组织认定的为准。
五、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集体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和全民合同工等退休人员,1990年底前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连续工龄,在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可以按照每年1.5元的标准增发养老金。本条规定仅适用本次养老金调整,不涉及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及其他待遇问题。对于1990年底前已经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不重复计发。
六、省级统筹企业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100%退休费的退休工人不纳入本次调整范围。
七、纳入省直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筹,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调整参照福州市的标准执行;纳入各设区市、县(市、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筹,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调整参照所在设区市的标准执行,平潭综合实验区参照福州市标准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八、这次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要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落实到位。
九、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应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应在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基本完成后,于2015年4月底前将工作总结上报省政府,并抄送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附件:1.2015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物价指数联动增加部分标准表
2.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支出计划(普调)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7日
附件1
2015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物价指数联动增加部分标准表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