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陪产假(2)

新劳动法2018-11-28李天扬老师

  3、安排就业、组织劳务输出时,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4、其独生子女优先入托、入园、入学、就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免费;

  5、对贫困的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发放或者适量增加社会救济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

  6、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由其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列为社会保障家庭,享受社会救济金等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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