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新疆征兵网2018-11-23李天扬老师

一、部队简介

新疆公安消防总队下辖15个州、市、地消防支队、1个教导大队,担负着全疆160万平方公里约六分之一国土的消防保卫任务,是一支集灭火、防火监督、抢险救援、处置特种灾害事故、反恐处突为一体的公安现役部队。

二、接收计划

拟招收110人(拟招收少数民族毕业生5人,艺术专业毕业生8人),具体人数、学历及专业设置见附表。

三、接收条件和要求

1、学历条件:必须为国家“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且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2016年6月毕业),并按时获得相应的学位。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接收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截止2016年6月);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2、政治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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