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冬季征兵有关政策规定

新疆征兵网2018-11-23李天扬老师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集中、且完成非农业户口征集任务有困难的县(市)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2016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16年入校的学生,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执勤训练、维护社会稳定和边境管控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驻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6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可放宽到21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2016年年满17至19周岁(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0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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