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应届毕业生征兵准备工作任务
今年,国家拟将征兵时间进行调整改革,每年7、8月份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同步建立新兵“先训后补”机制。具体工作和阶段划分如下:
1、预征对象和范围
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的对象和范围是普通高等学校的男性应届毕业生(涉及我院学生为10普招、08五年制各班,11普招、09五年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在最后一学年要安排顶岗实习,如有意愿者报名参加预征工作),当年年满18至23岁。
2、时间安排
我院预征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确定预征对象(时间:5月1日至5月15日)。在前期网上报名结束后,我院和水区武装部对报名学生在校期间现实表现、病史调查、是否具备毕业资格、学费补偿代偿等情况进行预审,会同公安、卫生等部门,集中组织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经初审初检合格,确定为预征对象,并由兵役机关进行网上确认。
第二阶段:广泛宣传发动(时间:5月16日至7月30日)。各学院在毕业生毕业典礼和领证手续完成前,要向2015届毕业生广泛宣传征兵时间调整和入伍优惠政策,抓好预征对象管理。学院武装部将建立预征对象档案库,定期联系,掌握人员去向、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为征集工作实施做好准备。5月9日,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乌鲁木齐警备区将在我院开展“优秀大学生官兵宣讲活动”。
第三年阶段:应征入伍(时间:8月1日至9月30日)。征兵工作开始前,我院和水区武装部逐一通知预征对象报名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按照有关规定优先征集。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我院和水区武装部批准入伍。
各分院、10普招、08五年制、09双证、10双证各毕业班级,直招士官暨预征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学生处、武装部已将有关信息上传至学院网站,请认真做好传达、学习、落实工作,确保我院直招士官和预征工作圆满完成。
学 生 处 武 装 部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