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以前获得贷款的在校生只需要《申请表》1份即可。
准备好所需材料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贷材料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签订贷款合同。(续贷可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只来一方签订合同),学生将贷款《受理证明》报到时交给学校,缓缴学费。10月10日高校录入学生贷款电子回执,贷款于11月下旬拨付到学校。
新疆高考2018-07-04王新老师
对于以前获得贷款的在校生只需要《申请表》1份即可。
准备好所需材料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贷材料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签订贷款合同。(续贷可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只来一方签订合同),学生将贷款《受理证明》报到时交给学校,缓缴学费。10月10日高校录入学生贷款电子回执,贷款于11月下旬拨付到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