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18年新疆高考录取时间日程安排表
录取工作安排
录取工作从7月5日开始,8月27日结束。录取分本科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自主选拔录取批次(设在本科一批次前),本科一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共8个批次进行。各批次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1、本科提前批次:军警公安类、艺术类、体育类和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其中,除“军警公安类”与“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可以兼报外,其余各类之间不能兼报。设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报考军警公安类的考生须参加专门组织的政审、体检和面试。
艺术类本科划分A、B段。艺术类A段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和其他未在我区安排分省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可填报一个志愿;B段为其他艺术类本科高校及专业,可填报3个志愿。报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和其他未在我区安排分省艺术类招生计划高校(专业)的考生,须在A段填报相关高校。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并取得相关合格证。
报考本科提前批次其他类别的考生须按招生高校的要求进行政审或面试。
录取时间安排:7月5-8日,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计划投档、录取;7月9-10日,民考汉计划投档、录取。
2、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面向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贫困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南疆四地州及对口援疆受援地区生源招生的本科院校(专业)。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7月11-12日,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计划投档、录取;7月13日,民考汉计划投档、录取。
7月13日8时至18时,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本科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7月14-15日投档、录取;7月15日8时至18时,民考汉本科提前批次和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7月16日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