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访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进一步重视信访工作。我局分管信访工作的局领导多次对信访工作专门作出批示,对信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经常指导参与信访件的办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税务系统信访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税务系统信访工作的紧急通知》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将总局办公厅文件转发到各基层局,结合今年举办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基层局和信访承办单位按总局通知要求做好信访排查、防范等工作,落实好信访工作责任制,确保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二)开展信访排查,加强信访防范工作。5月份,我局按总局要求,对存量信访问题逐一清理,彻底排查。对存量信访件中信访(投诉人)反映比较强烈的,市局办公室加强督办,督促承办单位妥善、及时办理并答复信访人。在做好信访排查、信访办结工作的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应急预案,完善安全防护、监视器材等设备的装备配备,做到一旦出现情况立即制止,严防因涉税信访问题引发极端恶性事件。
(三)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做好信访人思想工作。我局日常受理信访件,大多是市信访局市长专线转办的市民投诉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大都集中在反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医保和举报偷漏税两大类。特别是涉及反映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问题的信访件,因与信访人(劳动者)个人权益直接相关,信访人反映普遍比较迫切、强烈。对此类信访件,我局高度重视,把解决民生和弱势群体反映的涉税(社保)等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作为信访工作的重点,要求承办单位认真对待、妥善解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一时无法解决或不符合政策的,认真做好信访人宣传解释和思想工作。如在信访排查中,有1件为信访人多次重复反映其个人社保问题的信访件,因其反映问题涉及社保政策的确定,需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先明确政策才能办理,我局分管领导为此亲自带领业务部门和承办单位的同志多次到市劳动社会保障局进行协商,协调解决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同时,我局信访经办同志也及时将办理进展情况向信访人进行沟通反馈,做好信访人思想工作。
(四)加大对初信初访的办理力度。我局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对确定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绝不推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标本兼治、重点下移、关口前移,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力求把矛盾解决在初信初访环节。同时重视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严防重信重访的发生。如年初时,因一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作了不符合契税政策的宣传,造成多名购房业主投诉契税征收的事件,我局信访工作人员通过摸查,发现有购房业主准备串联上访的苗头,我局及时采取措施,由办公室牵头召集税政部门、宣传部门、企业所属管征单位召开协调会,加强政策宣传,管征单位责令企业纠正错误,并深入事发房地产项目小区进行针对性的政策宣传,耐心细致地向信访人解释政策。通过宣传,取得了信访人和其他购房业主的理解,避免了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