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缩短办理时限
本条强调压缩办理时限,其中8项业务实现现场办结,9项业务不同程度压缩办理时限,最高50%,最少16%。
(一)8项业务实现现场办结。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年度检查(原工作时限15个工作日)、申办房地产中介人员执业证变更(变更服务机构,原工作时限15个工作日)、申办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执业证书年检(原工作时限15个工作日)、房地产旧证换新证(原工作时限15个工作日)、房地产证加密、个人房改资料信息查询(原工作时限5个工作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原工作时限5个工作日)、购买房改公摊面积(原工作时限6个工作日)8项业务实现现场办结。
(二)9项业务办理时限实现不同程度的压缩。建设用地报批由原来90个工作日调整为55个工作日(由原来的5类业务合并为3类业务,由原来5类业务共90个工作日调整为3类业务共55个工作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承办环节减少1个工作日,审核环节减少4个工作日)。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分别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调整为20个工作日(均在承办环节减少2个工作日,处领导审核环节减少2个工作日,局领导审批环节减少3个工作日,交易登记中心缮证环节减少3个工作日)。历史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由原来的60个工作日调整为50个工作日(承办环节减少2个工作日,处领导审核环节减少2个工作日,局领导审批环节减少3个工作日,交易登记中心缮证环节减少3个工作日)。办理房改房退案、职工住房货币分配资格审核、住房货币分配方案审核。分别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调整为3个工作日(均在办理和审批环节各减少1个工作日)。
二、精减审批环节
本条强调优化流程,减少审批环节,3项业务由三级审批改为二级审批,即由局长审批改为处长审批。
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涉及的测绘、档案查册、估价、课税等环节实现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收件,内部流转,不再由申请人多头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异议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更正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3项业务,由三级审批简化为二级审批,办理时限时30个工作日缩减为18个工作日。企业改制房地产更名取消跨部门审批,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
三、推进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