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对所有群众来信来访,只要反映问题按政策法规都给予解决。对不能立即解决的,要不等不推不靠,马上研究解决;对一时解决有困难的,做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承诺,限期解决。并做好信访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另一方面,广泛采纳群众意见,听取相关建议,提高了执法的透明度和约束力,保证了执法的公证、公平和文明。
加大初访初信处理力度。努力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办结率和就地稳定率,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破解一批信访积案,减少一批上访老户。将矛盾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避免将初访变为重复访,过激访。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通过对上访量、案件办结率、案件处理力度、稳控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督查、通报,层层将压力下压。通过督查督办,全面提升信访管理水平,使信访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建立预警排查机制。在基本形成及时干预、合理疏导、快速解决的良好信访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以劳动监察大队为龙头,各部门协调配合,完善和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预防和处理重大集体上访,认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对全区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企业涉及劳动保障方面存在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对涉及全局性的重点、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逐件按诱因、时间、地点、涉及人数以及单位,实行重点监控和化解。进一步指导镇企服中心加强与镇矛盾调解中心的对接,做到了发现苗头不忽视、遇到难题不上交,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对于群众反映的普遍和重点问题,做到畅通渠道,绝不回避,形成“合理就受理,受理即办理,办理即解决,解决即巩固”的高效和长效机制,有力维护了来信来访群众合法权益,做到矛盾化解有实招,信访办理见成效。
努力做到三个结合。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机关单位的工作效率,以实现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从源头上控制新的信访案件的发生;解决信访问题与“创优争先”活动相结合,认真听取群众呼声,扑下身子解决实际问题,用解决信访问题的成效检验活动的成果,以活动成果促进为群众解决信访问题。坚持与“深排查、强调处、保稳定、促和谐”原则相结合,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有效预防新的信访矛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