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品德课中讲到生命健康权是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安全教育讲座中谈到了“学生”,学校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是学生应享受的一项最基本权利。而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安全法,宣传安全法,实施安全法,落实安全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学生权利的必由之路,安全教育不仅是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更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国家和政府必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安全教育,提供安全的教育教学设施。学生在校的安全更是学校的重要职责,让学生了解安全常识,掌握安全自我保护方法,这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学校要充分利用升降旗仪式、广播、电视、班会、集会、板报等宣传阵地或聘请相关人员到校,认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和讲解。利用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安全活动,让每一位教师明确,让每一位学生知晓。学校要根据不同季节的特点,抓好安全卫生工作,学校要有安全提示牌、警示牌、人行横道线设置,学校要做到安全制度落实,人员到位,责任明确。学校只有把安全工作抓好,学校的各项工作才能正常开展,教育教学质量才能提高;才能让家长放心,让学生安心,让社会满意。
三、社会、家庭、学校联动抓好安全工作
在中小学安全教育讲座中也明确了社会应该对教育履行的安全义务,社会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广播、报刊、杂志、宣传栏、宣传车、宣传单、信息简报等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知识、交通、消防、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安全事故图片巡展等活动,在社会中营造一种“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氛围。定时播出提示中、小学生安全的宣传画面,特别是推出动画片等中、小学生喜欢的节目时,有意识地插播一些宣传教育公益广告,此种宣传方式长期坚持,久而久之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社会、家庭、学校联动抓好了安全工作,一个“和谐、文明、平安”的社会、家庭、学校将促使国家发展,国民素质提高,社会稳定,国家繁荣昌盛。
在社会迅速发展的时代,作为教育工作者必须不断学习,不断更新,适应时代对学校安全教育的要求,关注学生的安全,为国家、社会培养合格人才不懈努力。
第五篇:小学生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平湖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1996年2月,国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将今年3月28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定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