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警示教育,我深刻地认识到反腐倡廉的任务艰巨性和紧迫性。作为一名党员,要用心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既用宪法和法律约束自己,也用党章和党的纪律规范自己,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冯新柱案告诉我们:在社会主义中国,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
我们要从冯新柱案中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牢记党的宗旨,做好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光辉形象靠党员的共同发奋来增彩,党的利益需要我们大家来共同维护。我将真正做到上不负党,下不负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九】
冯新柱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与人民群众毫无感情,道德败坏,腐化变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一案件的处理,表明了我党从严治党、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冯新柱案件案情重大、后果严重、影响恶劣,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教训深刻,值得反思。通过学习,全体党员同志认识到冯新柱案件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警示教训,作为组工干部,我觉得应该从以几方面对照自查,提升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认识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性,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以冯新柱案为鉴,重视和加强党性修养,始终以群众的利益为先,切实为群众做实事,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摆在前面,坚定信仰信念,忠诚、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守好做人为官用权的底线,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从自身抓起,从自身严起,防微杜渐,踏踏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落实好"以案促改"的各项工作,求真务实,立行立改,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不断自省自查。要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带头守纪律、讲规矩,深入研读《梁家河》,用心用情感悟所蕴含的为民造福的初心、追求真理的精神、埋头苦干的作风、攻坚克难的意志、复兴民族的梦想,坚持知行合一、学用相长,主动把汲取的精神力量转化为工作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