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二
按照县委的统一要求,4月27日晚上,周至县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了脱贫攻坚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委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希军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办公室主任方振林、扶贫工作队队长张仓仓列席了会议。
首先,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关于2016年省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考核情况汇报时的讲话》和省委副书记毛万春同志在2017年全省追赶超越一季度点评暨“三场攻坚战”动员视频会上的《追赶超越论英雄、打赢三场攻坚战》重要讲话。
随后,会议按照“讲主观、不讲客观,讲自己、不讲别人,讲问题、不讲成绩”的“三讲三不讲”要求,由李希军院长代表班子及个人率先进行对照检查,围绕脱贫攻坚主题,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查摆和剖析了班子和自身在思想认识、安排部署、行动落实、作用发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并虚心接受其他班子成员提出的批评意见;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了个人对照检查,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剖析思想根源,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会议以查摆问题为主,剖析原因为重点,自我检查为基础,提出整改为关键,对法院的帮扶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共梳理出了五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方案。
最后,李希军院长作了总结讲话,他强调,一要提高认识。脱贫攻坚是当前党和政府面临的一号民生工程,作为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我们务必要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融入到“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中,各党支部要立即召开组织生活会,及时将中央、省、市、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的要求部署传达给每名帮扶干警,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夯实帮扶责任。二要调查走访。严格落实《周至法院2017年贫困户对接走访工作方案》,经常性走访贫困户,将定期走访贫困户作为干警的一项日常工作,做到真扶贫,扶真贫。三要加强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法院派出的两名“第一书记”的管理和支持力度,确保他们全职、全身心的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去。四要做到两不误、两促进。把脱贫攻坚工作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严厉惩处影响脱贫攻坚进程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安定有序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