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访事项的引发及化解。因为信访人周光华的不配合,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难免有肢体碰撞,特别是在强制带离现场、强制送进办案区、强制入拘留所体检等执法环节,周光华被多次“强制”后,浑身肌肉疼痛,回家后躺在床上,前思后想,愤闷无处发泄,于是不断地给省公安厅、孝感市公安局、云梦县公安局的有关领导打电话投诉,反映曾店派出所暴力执法、欺压百姓等执法问题,要求上级机关为其 “主持公道、伸张正义”。该案引起了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多次批示孝感市公安局督办。起初我所坚持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到位。总认为信访人性格偏执,不想被他纠缠牵扯精力,迫于上级的“压力”,抱着惹不起躲得起的心态,多次找信访人沟通,效果一直不好。因为执法理念有偏差,认识不到位,民警做工作时,拿不下面子,放不下架子,口服心不服,低头不低理,信访人不吃这一套,不接受民警的“违心”道歉,缠访不休。信访人周光华不否认其有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的事实,也默认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他缠访告状内容是曾店派出所故意整人,因为阻塞了警车通行就找个无证驾驶的理由整他,“官民是平等的,你是官,我是民,我和你们争吵了几句,你们就整我”“没有让我坐牢,也没有打我,却折腾了我一整天”信访人周光华觉得憋屈,上访就是要找比曾店派出所更大的官讨回公道。了解到周光华内心深处的想法,上访的目的不是要钱,只是要一个说法,要一次公道,为此,我邀请在安陆市公安局李店派出所所长教导员陪同,邀请村干部参与,上门关心周光华的生活困难和疾苦,耐心倾听其有关诉求,剖析了民警办案草率、片面追求打击效果、执法理念偏差等执法问题,阐明了有关的法理,作出了诚恳的道歉,信访人周光华在真情的感召下,解开了心结,感受到了公安机关的诚意,增加了理解和信任,同时也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当场表示此事案结事了,不再上访上诉,还一并对上级领导的关心表示感谢。
三、法理感悟。在“两学一做”活动中,特别是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讲话精神,结合湖北省公安厅在公安领导干部中开展的“通读法条、感悟法理、恪守法律、弘扬法治”主题学习主题活动,对规范派出所的执法行为颇有一些感悟。派出所的执法活动必须坚持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协调推进党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通过对周光华信访案件的剖析和反思,我认识到基层派出所在执法理念上还有很大的偏差,离“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