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挥“三个作用”
一是高度重视发挥基层党组织书记的领导作用。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落实“从严治党”的“第一职责人”,务必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理念,坚守职责担当,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职责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解决“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问题,把党建工作记在心里、扛在肩头、抓在手中,摆在突出位置,纳入议事日程,与审判、执行业务等各项工作同步思考、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透过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机制、开展以“撰写一堂微型党课教案、设计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进行一次党员思想分析、组织一次服务群众”为主要资料的“五个一”活动、定期实施工作讲评和通报等形式,变“软任务”为“硬指标”,引导基层党组织书记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一手抓中心、一手抓党建”上来,推动基层党组织书记聚精会神抓党建、认认真真履职责。二是高度重视发挥班子成员的主导作用。法院各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是分管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负责人,对党建工作负有领导职责。班子成员在研究党建工作时,要主动出主意、想办法,认真负责地参与决策。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状况要经常研究、经常布
置、经常检查,定期向党组织报告个人落实和执行决议的状况,做到守土有责,对党组织负责。三是高度重视发挥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法院各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上级和本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整体部署,带头廉洁自律,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带头说明白话、办明白事、做明白人,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遵守党纪党规,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担负起本单位(本部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领导职责,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五、抓住“三个重点”
一是狠抓作风建设。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始终持续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把改善司法作风作为永恒课题,以扎实开展“作风效能建设突破年”活动为载体,坚持从细节入手,细微处着眼,做到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透过立破并举、扶正祛邪、弘扬正义、彰显公信,努力以优良的司法作风和出色的公正司法推动和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透过全力打造“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进一步健全主动理解案件当事人监督和主动理解社会公众监督的制度,建立对社会舆情的收集、预警、核查、回应机制,将审判权和执行权的运行置于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力量来推进人民法院作风建设,确保实现“二十佳”目标。二是狠抓纪律建设。严明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守纪律、讲规矩是确保人民法院正确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法院各基层党组织要重视引导党员始终把遵守党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第一位,持续政治定力,自觉践行“五个务必、五个决不允许”要求,全面落实“四个服从”,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时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清醒人”、“带头人”,重点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
止”等各种“中梗阻”、“肠梗阻”行为,确保“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纪律要求落地生根、政令畅通、取得实效。三是狠抓职责追究。要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重道远。要深化细化“五张清单”资料,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的具体资料,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抓好落实,强化落实“主体职责”的执行力。对因履责不得力、不到位而导致出现问题的,务必实行职责倒查机制,严肃追究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