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的重托,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严明纪律,各级党委、纪委不能当甩手掌柜。年初,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划定的2015年重点工作,第一条就是“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湖南衡阳发生破坏选举案,原市委书记虽然自己没有收受贿赂,但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没有担责、玩忽职守就是违纪。对违纪行为要抓早抓小,对不讲规矩、不听招呼的党员干部,要敢于拉下脸来批评、亮出剑来肃纪、点起名来曝光,放任自流只会养痈遗患。
纪律退一分,腐败进一尺。看看苏共亡党的沉痛教训,不正是党员丧失组织纪律的苦果吗?听听蒋介石败逃台湾后总结失败时说“共产党有纪律,国民党没纪律”,不正说明党不以规矩则乱吗?今天重温历史教训,重提政治纪律,重讲政治规矩,党员干部更需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政治的生命线,真正做到执行纪律无条件,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遇到红线不触碰。
相对于查处大案要案产生的“震撼力”“震慑力”,严明纪律释放出一种“沉潜的力量”。不敢腐、不能腐,需要的是纪律竖起一堵防火墙,直至纪律倡导的价值内化于心,才能真正达到不想腐的境界,让党风廉政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