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准则》《条例》的体会:修身明志坚守“两线”
在中共中央同期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中,有两段立意高远、充满期待的话,成为我潜心研读《准则》和《条例》的“路标”:广大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路标之一,要上好党性修养这门“必修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强的党性是成为高素质领导干部的首要条件。”他还强调:“坚持党性原则,是做合格共产党员的一个基本要求,是衡量党员立场和觉悟的准绳,是党员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
从党章的不断修订完善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成龙配套,都可以判断为:党性修养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鲜明标志;都可以理解为:与时俱进地加强党性修养的教义大典。正如刘少奇之子刘源所言:“赶考”在继续,党性要加强。这就要求我们每个党员干部要努力做到:
坚持远大理想与改善民生的统一。革命理想高于天、烈如火、坚如钢。没有理想信仰就没有长征的壮举,就没有抗战的惨胜,就没有瞿秋白的慷慨赴死和刘胡兰的英勇就义;没有理想信仰就没有两个“一百年”的宏伟蓝图,就没有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有了理想信仰还必须有坚定不移做好当前每一项工作的具体行动。作为纪检干部来讲,尤其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今明两年的工作重点,以此作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行为准则和思想利器;通过深入学习研讨达到把党的政治规矩和纪律印在每位党员心上的目的,达到服务大局,突出主业,聚精会神抓党纪,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境界。
坚持优良传统与改革创新的统一。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既是优良,理当传承,其核心内容也就是党的三大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纪检改革列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六个专项小组之一,位置不可谓不高,力度不可谓不大。近年来纪检机构推进“三转”改革,为“一把手”划定权力边界,激活内部能量,防止“灯下黑”,清理门户等,均已取得令人信服的成效。《准则》、《条例》的修订不单是纪与法的明细界定,同时也是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潜移默化,也是党的创新理论的新发展、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