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山西省基层干部何平,在三农专家李昌平老师的影响下,一直坚持一定要巩固农村集体经济,一定要尊重农民群众自主经营权的观点。我俩近两年一直撰写调研报告文章,对农业部推行的土地确权工作提出质疑意见,认为此举强化固化了农民对土地零散小块经营的模式,使部分农民产生了承包地私有化的概念,弱化了集体对土地的管控,不利于土地流转,不利于土地实行规模化经营,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不符合绝大多数农民的根本利益,不符合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
看了《塘约道路》,思路大开。正如王宏甲老师所说:“土地确权是流转的基础,流转给谁才是关键。塘约村在土地确权之后,把承包地确权流转到合作社统一经营,这是三十多年农村改革基础上的继续改革,是中国农民再一次选择命运,选择前途,选择生活,选择同步小康的发展方向。”在塘约村,村民把土地流转到村集体,不光自家有土地流转费,同时还保有对土地的使用权、利润受益权的民主权利。农村发展是需要外来资金。外来涉农企业、种粮大户与村民结合起来,形成利益共同体,共同繁荣发展。农民除了土地流转费外,还能多少分享一点土地生产带来的利润再分配,也是好事。
但是,如果把土地集中向资本方向流转,土地自由流转买卖,农民就彻底丧失了土地的经营权。社会将来一定会出现大大小小的新型农业资本家和庄园主,失地农民必然丧失了作为土地主人的资格,沦落为农工、社会流民,将来贫富差距必将会进一步拉大,社会将会陷入动荡之中。共产党成立之初,就是为穷人谋利益的,代表着绝大多数贫困农民的利益,离开了最广大的农民群众,那就忘掉了初心,丧失了自己执政为民的群众基础。
习近平2016年4月,在视察安徽小岗村时强调:“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塘约村党支部,带领还处于贫困状态的村民,坚持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应用村民自治的民主方式,首创了“村社一体,合股联营”的新型集体经营模式。他们发扬了大寨艰苦奋斗、大干苦干的精神,两年就将村庄大变样,让全体村民都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成果。这种做法符合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对贫困地区搞集体经济起到了的典型示范引路的作用,值得各地,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民学习效仿。
三农工作如何搞,扶贫工作如何才能取得实效,并且使村里产生扶贫的造血机能,把扶贫工作成果巩固下去,从制度上一劳永逸地解决农村部分村民的贫困问题,这是全党全国人民都在关心的一件大事。塘约村党支部带领村民大干的创新实践,为我们提供了新鲜经验。作家王宏甲从文学的角度报道了塘约这个先进典型,都是值得赞扬称颂。最近,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俞正声主席到贵州代表团座谈时讲:塘约是新时期的大寨。塘约精神不简单,还是要发扬,发现这种典型,鼓励这种典型。塘约道路,就是富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新农村道路。塘约就是新时期农村的一面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