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心得体会【5篇】(2)

心得体会范文2018-10-08三水老师

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心得体会二】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被称为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法治是全世界治国理政的普遍趋势,本文通过对新十六字方针的分析解读,揭示出如何在现实实践中执行方针,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走向法治是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走向现代化所避免不了的历史必然。但是,也要认识到,人类探索法治的实践之路是漫长的,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人们对法治的认识水平有所差异,法治建设的侧重点也有别。回首往昔,实行改革开放后,由于深切地抓住了改革开放初期法治建设的基本特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党的十八大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报告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是总结了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实践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经验,诚可谓“新十六字”方针。新十六字方针与时俱进,紧跟社会形势,富有新意,充满创新意味和理论内涵。

一、内涵丰富,富含法理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短短十六个字,涵盖了从立法到守法的全过程,而且富含法理。

立法的根本目标在于使法律成为公民的行动准则,指引人的行为;执法是由行政主体主动执行法律规范,使“纸面上的法”在生活中得以实施;司法是由司法机关对法律进行适用,定纷止争、平息纠纷,以促进社会和谐。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司法,最终落脚点都在于使法的统治获取至高权威,任何公民和组织都不得逾越法律之上。全体公民和社会组织都能够遵守法律,这便是“全民守法”。“全民守法”既是立法、执法、司法的目标,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想追求。

伯尔曼有云:“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从“科学立法”到“全民守法”,是促使全民信仰法律的过程,也是一个循环往复、上下响应并最终达致共识的过程。任何法律的颁布和实施,都需要接受时间与社会的检验。通过执法和司法使所立法律接受实践的检验,通过法律解释不断完善已立法律,从而促使全民信服法律、自觉守法,这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离不开循环往复的互动,包括立法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执法中接受群众监督、司法活动中接受群众质疑等。只有经过长期磨合,法治才可望成为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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