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办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结合年度考核、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换届、基层党建、扶贫帮困等相关工作,制定符合王益区实际的配套办法,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省市要求。同时,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会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对各级各部门、单位贯彻学习“三项机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采取“查阅资料、谈话提问、纸质化考试”等方式开展,确保“三项机制”的学习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全覆盖”。
树立工作标杆,引领比学赶超。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扣全区经济发展大局,通过树立标杆,让一大批大胆改革、勇于担当的党员干部脱颖而出,激励全区党员干部闯在改革一线、冲在基层一线、干在项目一线。全区31名区级领导带领279名科级领导干部与31个村、19个社区、15个项目企业及607户贫困家庭结成帮扶对子,解决困难问题360余个,办实事好事227件。全区上半年引进招商项目29个,涉及资金74.72亿元,生产总值和地方财政收入双过半。
个人追赶超越心得体会【三】
长乐市漳港街道沙尾村村干部伙同施工方骗取财政拨款,漳港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陈占南、纪工委原书记陈耕云分别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是福建省福州市纪委日前通报的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之一。福州市委2015年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落实的通知》,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提醒预警、挂牌督办、约谈问责三项机制,推动“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
福州市纪委要求全市各县(市、区)纪委、市直纪工委、市直派驻纪检组每月定期报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案件统计表,市纪委对各单位当月上报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数据为“零”的单位下发预警提醒函,要求相关单位负责人在提醒函回执单上签字背书。
对未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并连续“零报告”的单位,福州市纪委实行红、黄牌挂牌督办,定期对挂牌督办情况进行通报。2015年11月中旬,市纪委对前10月全市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对49个“零问责”的市直派驻机构挂黄牌督办。
对提醒预警、挂牌督办后,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依然“零处分”的县(市、区)纪委、“零问责”的市直派驻机构,市纪委将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并视情况启动问责程序,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闽清县雄江供电所所长邱其谈对主体责任认识模糊、工作领导不力,没有按照市纪委和闽清县纪委的部署要求及时将“两节”廉洁自律工作传达贯彻到位,存在工作失职问题,被给予诫勉谈话及全县通报批评处理。